夕雅就回想到了他曾在机场、在大庭广众之下卸掉过自己下巴的旧事,怨怒而又畏惧,赶忙收回了目光,冷而不屑地对着司徒朝暮说了句:“我尽量。”
一如既往的高傲。
“您不能尽量。”司徒朝暮不容置疑,“您必须全力以赴,不然小宋总就回不来了。”
冯夕雅自然是想让宋熙临回来的,想让宋熙临欠她一个人情,想让宋熙临对她有亏欠感,却又不甘屈居人后,不想跟得罪过她的人和平共处:“楼上那位好像不怎么喜欢我,让我怎么配合他打掩护?”
那可太简单了。
只要您——
“守口如瓶就好。”司徒朝暮回答说,“只要您能把守住这个秘密,直到小宋总回来,您就是宋家的恩人,小宋总日后定会把您当作福星,越发对您敬爱有加。”
这番话可谓是精准地戳中了冯夕雅的内心所想,既满足了她高傲的自尊心,又肯定了她居高不下的功劳,令她满意至极。
“那好,看在我未婚夫的面子上,我就迁就你们一次。”冯夕雅终于愿意屈尊降贵地配合他们了。但是在临走前,她还是饶有兴致地问了司徒朝暮一句,“你和楼上那位是什么关系?”
不等司徒朝暮开口,顾晚风就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是她男人。”
冯夕雅撩起了眼皮,高傲又不屑地朝着二楼瞟了一眼,继而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语调幽幽:“呵,她那种便宜货倒还挺、”
她的羞辱之言戛然而止,一柄银色的小刀就擦着她的耳畔飞了出去,铿锵一声落在了她身前的瓷砖地面上。
刀刃锋利,刀式劲猛,呼啸带风。
冯夕雅先感觉到了耳际一凉,魂不守舍地呆愣了几秒钟后,惊恐万状地抬起手,颤抖着摸了摸耳朵,才发现耳边的头发没了。
差一点儿,耳朵可能也没了。
顾晚风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淡漠又狠戾:“我自幼生在乡野,向来没规矩,只知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把刀,是我还给你的,连带着头发一起,都收好。以后再敢欺负我的人,还会有,不过到时候割掉的可就不只是头发了。”
司徒朝暮不可思议地仰望着顾晚风,全然没想到他敢直接对着冯夕雅出刀,就像是当初没想到宋熙临会对冯夕雅当众扇她巴掌的行为无动于衷一样。
宋熙临有多计较得失,顾晚风就有多无所畏惧。
一个在意的是庙堂之高,一个信奉江湖之远。
刀主肆意江湖,鲜衣怒马,赤诚纯粹。爱一个人,就死心塌地地对她好,绝不在意俗世人情。
顾晚风是真心爱她,所以最在意的人永远是她,绝对不会让她受委屈。
她没有爱错人。
冯夕雅在后怕中呆滞了许久之后,才逐渐回过神,继而怨怒交加地转身,面色阴毒,怒不可遏:“你是不是疯了?信不信我让你弟一辈子出不来?”
顾晚风神不改色,轻轻启唇,语调淡漠至极:“那你可要想好了,阿临要是回不来,我就可以永远站在这个位置上,取他而代之,百利而无一害,但你可就不一样了,我想娶的人可不是你,到时候即便你们家主动退了婚,也少不了被嘲讽议论,你可真就成这座大院里的笑话了。”
◎顾晚风这个人,实在是不知好歹!◎
司徒朝暮能感觉到, 冯夕雅是极度不甘心的,盯向顾晚风的眼神中充斥着无尽的怒火与怨毒,但她又束手无策,仿若一只横行霸道惯了却突然被捆住了钳子的螃蟹——高傲如斯, 怎么能够允许自己成为整座大院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