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此刻的声音,能正常吗?
嗓子干得跟砂纸似的,呼吸紊乱得跟刚跑完八百米似的。
而桌子底下,那只该死的脚还在动!
还在不紧不慢的拨弄她!
这种状态接电话,跟直接告诉儿子“妈妈正在被人侵犯”
有什么区别?
可不接又怎样?
不接更可怕。
罗书昀太了解自己的大儿子了。
王轩是什么人?
妇产科主任,职业习惯就是对任何反常现象穷追不舍。
孕妇的子宫微弱的颤了一下,他都能从b超里读出八百字的诊断报告。
妈妈不接电话?
第一次不接,他会再打。
第二次不接,他会发短信。
短信不回,他会打给爸爸王从军。
打给王从军会发生什么?
王从军虽然是个老实巴交的妻管严,可他不傻。
老婆说去上海出差培训,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轻则担心出事报警,重则连夜买票杀到上海来找人。
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暴露。
到时候丈夫会发现什么?
老婆根本没参加什么培训,而是住在五星级酒店里,跟黑鬼搞在了一起。
而那个黑鬼,还是她的亲生儿子。
罗书昀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就浑身发冷。
完了。
真的完了。
如果王从军知道了真相,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离婚?
净身出户?
扫地出门!
身败名裂!
罗书昀甚至都不敢继续想下去。
到了那个地步,她还能去哪里?
回娘家?
娘家人会把她的骨头敲碎。
留在江城?
江城没有一条街能让她抬起头走路。
唯一的选择,就是跟着马库斯逃去美国。
跑到洛杉矶,跑到杰克逊的地?盘上。
而去了那里会怎样?
罗书昀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一幅画面。
十五年前的洛杉矶,杰克逊的公寓里,她?被三个黑人围在中间。
杰克逊一边灌啤酒,一边笑着对两个兄弟说:?“好好享受吧,伙计们。”
那天晚上之后的事情,她至今不敢回想。
不是不记得,是记得太清楚了。
清楚到每一个细节,都烙在了骨头上。
杰克逊从来没有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
在那个男人眼里,她就是一件物品。
兴致好的时候自己用,兴致不好的时候拿给朋友用。
高兴了哄两句,不高兴了拳脚相加。
她甚至亲眼看到过,那几个黑人把一个不听话的白人女人拖出去。
那个女人第二天就出现在了街角,穿着暴露的衣服,在寒风里站着,等客人。
罗书昀当时就明白了,如果不跑,那就是她的下场。
所以她跑了。
丢下了刚出生的马库斯,一个人逃回了中国。
她知道这件事不对,知道对不起那?个孩子。
可当时她没有选择。
如果带上马库斯,杰克逊不可能放过她,那是他的种,他的财产。
如果不带马库斯,至少她自己能活着回去。
活着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重新做回王从军的贤内助,重新做回王轩的好妈妈。
十五年了。
她以为自己做到了。
可现在呢?
马库斯来了。
带着他爹的基因,他爹的手段,他爹的征服欲。
甚至比他爹更可怕。
因为杰克逊只会用蛮力,而马库斯会用脑子。
如果事情败露,自己被迫跟着马库斯去美国。
那十五年前的噩梦,就会再次上演。
不是再次。
是加倍。
马库斯才十五岁。
等他长到二十岁,二十五岁,三十岁……
她的后半辈子,就会像动物一样被圈养。
被儿子拿去宴客。
被儿子推上街角。
想到这些,罗书昀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手机还在震。
嗡嗡嗡。
如同催命符一般。
罗书昀深吸了一口气。
绝对不能不接。
因为不接的后果,比接了更恐怖。
她必须接,必须装出正常的声音。
无论桌子底下在发生什么,电话里的声音,必须是正常该有的样子。
平静而温和,略带一点恰到好处的疲惫。
罗书昀将手机举到了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