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凯没有回答以后,我仍然等了三个星期。
每天醒来先叫他的名字,睡前再叫一次。经过游戏店会在门口多站一会儿,看到有人拿错饮料,也会等脑中冒出一句嘲笑。
共同日誌多了二十一笔只有我写的纪录。
第二十二天早上,我戴上浅驼色软帽,搭车去了高雄市区。
那趟旅行的路线一直留在手机里。
我没有期待在某个地方找到智凯。只是除了重新走一次,我不知道还能怎么证明,那两天真的有两个人一起来过。
第一站是早餐店。
我点了蛋饼和冰豆浆,坐在当初靠墙的位置。蛋饼端上来时,我下意识在心里问他先吃哪一块,筷子停在半空中,才想起不会有人回答。
我自己夹起最边边那块。
味道和记忆里差不多。
我却分不清当初觉得好吃的人,是我,还是第一次用这副身体旅行的他。
吃完早餐,我走进那间游戏店。
店里的陈列换过了,原本放在入口的试玩机被移到里面。智凯当初站了十分钟的那排,也塞进几款新游戏。
我在架子前走了两次。
不知道他那天拿的是哪一盒。
共同日誌只写「新上市的游戏」,没有留下名称。以前我觉得反正他记得,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特别写。
店员问我要找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只能说:「我不知道。」
我没有立刻离开。
打开共同日誌后,我从那天留下的游戏型录里找到封面,再请店员帮忙确认。对方很快从架上拿出同一款游戏,问我要普通版还是限定版。
智凯那时候连两个版本多了什么都问得很清楚。
我却想不起他最后比较喜欢哪一个。
「普通版就好。」我说。
付完钱,店员把游戏放进纸袋。我根本不擅长玩,家里那台主机也是为了他才买的。这盒游戏带回去以后,大概只会和型录一起放在桌上。
我还是买了。
至少未来清单里那个「一起打游戏」,不会连游戏是什么都没有人知道。
走出店门后,纸袋一路碰着我的腿。我好几次想抱怨它很碍事,又想起如果智凯在,大概会叫我交给他拿。
可是他没有自己的手。
就连以前说要替我拿东西,也只能用我的手拿。
我到那时才发现,自己怀念的竟然连这种根本没有实现过的事也包括在内。
离开商场后,阳光和那天一样刺眼。
帽缘替额头挡住一小片阴影。我沿着记忆走进帽子店,墙上仍挂着各种颜色和形状。那顶暗红色、缝着深紫色花朵的宽边帽已经不在了,奶油白草编帽的位置也换成另一款。
我站到镜子前,把自己的帽子扶正。
「还是另外一顶比较好看。」
没有人问我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一直照玻璃。
店员走过来,笑着问这顶是不是在他们店里买的。
我说是。
「男朋友挑的吗?」她又问,「款式满耐看的。」
我愣了一下。
「不是男朋友。」
「朋友喔?」
「嗯。」
她没有再追问,只说保养得很好,帽缘若有一点变形,可以拿蒸气稍微整理。
我对着镜子压平左侧,忽然发现自己到现在仍说不出智凯究竟算什么。
不是男朋友,也不只是朋友。
他曾比任何人都靠近我,却没有一个能被别人理解的称呼。
中午,我去了麻辣锅店。
一人一锅的红汤端上来,花椒与牛油味立刻漫过整张桌子。我只吃一口,喉咙便被辣得发紧,胃里也开始不舒服。
当初也是这样。
只是那时候,另一个人同时觉得很好吃。
他明明期待了很久,却把肉片放回碗里,说自己突然没兴趣。
我曾以为,只要共用一副身体,任何人替我做的决定都理所当然。直到他放下筷子,我才第一次明白,他可以拥有自己的喜欢,却仍愿意先照顾我的感受。
这次没有人替我离开。
我勉强吃完几口,结帐走到街上,才打开地图。
乌龙麵店仍在原来的位置。
我点了同一份餐,端着托盘坐下。麵很有嚼劲,汤也比麻辣锅温和得多,可是第一口吞下去时,我的眼睛还是突然发酸。
「我上次明明问你好几次,你都说不来。」
对面的座位空着。
我低头继续吃,没有等他再说「等等妳就知道」。
下午,我按原路搭上公车。
车厢和那天一样挤。几站后,一名男子被人群推到我身旁,手臂不时擦过我的肩膀。我握着吊环,目光落在还没亮起的下车铃上。
智凯那天比我更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