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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此去家乡七百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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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范希文渐行渐远的身影,蒲夫子有些痴了,曾经的自己也如这般激情四溢吗?

不!这位弟子比自己强,十多年间他从未被压断过肩膀,而自己仅仅是嘴硬而已。

“行啦,你的衣钵有人继承了。”

山长不知何时站在蒲夫子身后。

“这小子的诗可比你准备送他的那首好,幸好你没拿出来,不然还真丢脸。”

“我可没有衣钵能给他传承。”

蒲夫子眉头紧皱,嫌弃地看着山长。

“离我远些,满身粪土的气息。”

山长大怒。

“蒲大毛!要不是我身上的粪土气息,你娃早就饿死了!

说我满身粪土,你满肚子都是!”

“是是是,走,你请我吃酒。”

蒲夫子十分无奈,这个夯货在外人面前总是很知礼精明,在自己面前就是这般不要烂脸。

暴跳的山长瞬间安静下来,满脸兴奋。

“你娃终于开窍了,我也能有今天,快些快些。”

两人拉拉扯扯往学院走去,今日不知是谁请谁吃酒。

“七爷,你这唱的是什么曲?”

“这首歌叫《送别》,强调一下,可不是我写的。作者李叔同,千万记住。”

之前在芙蓉苑可给范希文恶心坏了,剽窃他人的成就,安在自己身上。

犹如使用他人用过的厕纸,浑身不自在。

“还真好听,以前未曾听过。”

歌曲简单明了,主副两段过后,有为也能哼唱。

我的好大侄儿,以此曲和过去说再见吧,你我叔侄自今日起当如蛟龙入海。

也亏得成都大平原地势,凡在平原以内,经济交通发达。

无深山老林与峭壁悬崖,故几乎无拦路盗匪,因此二人赶路相对较快。

申时末

一道雄伟的山岭横亘在远处,犹如一只拦路的巨兽,黑漆漆的表面更增加了许多神秘感,令人心悸。

熟悉的山体,管家说的灵泉山,后世称之为龙泉山。

上有一座出名的寺庙——石经寺,始建于东汉末年,乃是商人们趋之若鹜的朝圣许愿之地。

不过与后世相比,灵泉山显得有些苍凉,毕竟不是满山的绿叶。

我,范希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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