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手方能去办,莫非你认为要查清那件事于我而言会有什么困难?我不仅知道是你派人刺杀我,还知道,你为何要刺杀我。而这两件事只要有一件被相爷知道了,都足够相爷将你软禁到你成亲为止,你信也不信?”
赵合大怒,道:“你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插手我的事,我才会对你动手的。”
“哦?那三爷不妨去让相爷为你主持公道。”孟槐序不咸不淡道。
赵合语噎。
过了半晌,他强行压抑住怒气,一甩袖子道:“你到底想怎样?”
孟槐序道:“若是三爷执意要赴明日的粹园之约,也可以。不过,你需答应为我做一件事来作为交换。”
赵合眸光闪了闪,问:“何事?”
孟槐序将拢在袖中的手抽出,摊开手掌,掌心静静地躺着一枚样式古朴得有些笨拙的黄铜戒指。
他道:“替我将此物带进粹园。”
莲溪寺
上巳节,慕容泓息朝一日。理由是为了赈灾,文武百官都度过了一个十分忙碌且艰难的冬季,是以不妨趁上巳节这天带家人出去好生游玩一番,以作散心。
大早上,长安在房里裹胸。其实她的胸现在也不算大,可她骨架纤细,个子抽高了,整个人便似一枝瘦弱细长的柳条,哪儿有点凸起醒目得很。
而且这裹胸必须裹得很紧才成,如若不然,原本的规模加上布条的厚度,只会显得更突兀。
裹好之后,长安坐在榻沿上大喘气,暗暗祈祷这胸千万别再长大了,如若不然,要裹得看不出来会死人的。
其实认真想来,女人真的从心底里都喜欢大胸吗?长安觉得至少有一半的女人是因为在意男人的眼光所以才喜欢大胸,至少她上辈子就是这样。上学跑步时她讨厌死自己发育得过早又过好的那对大胸了,长大后才发现原来操场上的确不是它的用武之地,情场上才是。
但是这辈子,她应该不需要这件撩汉利器了。虽然一个女人一辈子都假扮男人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可算是一种失败。但如她这样的出身,在这个社会作为一个女人来生活,其境遇只怕远比现在更糟。别的不说,若是几个地痞无赖摁住了她,她还能翻天不成。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即便遭遇了这种不幸,她也很可能没有机会、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地方为自己讨回公道,这种彻底的绝望,还是真正致命的。
这样想来,这辈子能遇见慕容泓,还真是踩了狗屎一般的幸运。
她歇了一会儿后,伸手拿榻沿上的干净衣裳,却从衣裳里掉出一块帕子。她捡起一看,是慕容泓帮她包腕子的那块帕子。丝绸质地,又是纯白的,血渍干在上面后没能洗干净,不可能还给他了。留着也没什么用,还是待会儿带出去扔掉好了。
长安穿好衣服戴好帽子,衣襟袖子全都抚平了,确定自己仪表整齐,这才将那块帕子往袖子里一塞,准备开门出去。
手堪堪搭上门闩,她却又停了下来。
从袖中摸出那块帕子,她眼神复杂地看着它。
真的是纯白的一块帕子,只在一角用金线绣了一条优美舒展的线条,没有爪子没有犄角,但依然看得出是龙的形状。
她摸了摸那条写意的小金龙,脑中忽闪过那日慕容泓在那片绿意泛滥成海的林间为她包扎伤口的模样。初春的阳光透过枝叶缝隙星星点点地洒在他瓷白的脸上,那长长的低垂的睫毛在光斑中泛起五彩迷离的光泽,映得他整张脸镶金嵌玉般的华丽……
不知为何,一想起这一幕长安的心跳便会加快。她有些疑惑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回身走到立柜前拉开抽屉将手帕往里一丢,心道:有金线呢,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啊!
关上抽屉,生怕方才那个理由还不够她说服自己一般,她又想:待将来后妃入宫,就说这块帕子是陛下包过伤口的帕子,说不定还能卖上一大笔钱。
这样想着,她心里总算舒坦了,开门出去,锁好门后一回身,看到不远处郭晴林也正出门。
他与刘汾不同,他懂得偷懒。以前刘汾总是一大早起来带着宫女太监去甘露殿伺候慕容泓起床洗漱。郭晴林不这样,他直接安排在内殿守夜的太监负责早上慕容泓的洗漱事宜。至于他自己,只要在慕容泓走出甘露殿时,能准时在殿外候着就成了。
今日慕容泓不用早朝,是以大家都起得晚些。
既然撞见了,长安只能过去行礼。开春后衣衫穿得薄了,郭晴林身上那股丹参川穹膏的味道愈发清晰。宫中规矩,为了避免引起主人不适,奴才身上是不能有味道的。这郭晴林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会这股味道历久不散?总不可能身上天天都带伤吧?莫非是用得多了腌入味了?
“长安,你今年多大了?”长安正跟着郭晴林一边往甘露殿的方向走一边胡思乱想,旁边的郭晴林却突然问道。
“回郭公公,奴才今年十六。”长安道。
“果然是一代胜过一代啊,记得杂家十六那年才刚刚入宫,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哪及安公公这般千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