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皱眉。
“是这样的,不过万幸的是我之前和他交过手,我的脖子不是白被掐的。”
“嗯?”
福尔摩斯放下了手中的吹箭,“那家伙的身手不凡,招式简洁实用,尤其放倒我的那一下,明显参过军,他是普鲁士人这一点我在之前已经告诉过你了,除此之外,他这个人还非常好赌,我看到了他右手上的手表,那只手表应该还挺值钱的,但是上面有当票的号码,哦,这是伦敦当铺的习惯,他们会用针尖把票号刻在表的背面,这种办法好比挂一个牌子,可以免除号码失掉或混乱的危险,不过肉眼很难看到,我在挣扎的时候摸到了,至少有三个号码,这代表他一共当过三次,但是之后又赎了回来,这说明他隔一段时间就会获得一大笔钱,那么问题来了,这笔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先生?”
“没错,明天我们去赌场,我有预感我们离正主已经很近了。”福尔摩斯道。